本报讯 陕西省兴平市粮食局下属8个单位的负责人挪用国家粮食收购专项资金140万元超标购买小汽车,8名责任人被查处追究受到党政纪处分。
近年来,国家动用大量资金并明令专款专用以保证粮食收购,维护粮改顺利进行。但该市粮食局下属的南位、庄头等6个粮站主任及两个直属粮库负责人,在1996年至1998年元月任职期间,分别挪用粮食收购专款15至22万多元,顶风违纪超标准购买桑塔纳、切诺基、江铃小汽车等。被市纪委监察局查处,8名粮站(库)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处政记过处分,扣发每人两月工资,单位被处以原车价15%的罚款。 (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