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时期,国家和省政府多次发文明令禁止企业内部集资但仍有极少数企业违禁而行。西安核设备制造厂就是其中一个。
12月14日,西安核设备制造厂职工不断向本报维权部来电反映该厂向职工收集资款,记者于是前往调查。在该厂一车间内记者看到张贴的《关于解决核电产品等急需流动资金的筹资办法》,该办法称,由于工厂的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决定在全厂在职职工中迅速筹资500万元,人均出资不得低于2500元;筹资补偿工厂在不低于同期银行利息的基础上,视企业当时效益可上浮一定比例利息,但最高不超过月息10%;返还期限从收款日起6个月以内。
据了解,该厂前几年曾以18%的利息向职工集资,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有的人集了上万元,不要说返还利息,现在连本钱也拿不回来。此次集资办法一宣布就引起了职工的强烈不满。职工反映,厂领导称这次集资是自愿,但分配给各单位集资款总额必须交齐,分厂领导说每人2500元必须交,不然就不能完成厂里下达的集资任务。记者在该厂采访时,绝大多数人还没有交集资款,一部分人是无钱可交,有的职工怕交了返还不了,集资款填了无底洞。大家都持观望态度,等待集资最后期限到了“看厂里怎么办”。
记者采访厂党委任副书记时,他很直截了当地说:“很简单,流动资金不足,只有发动职工开展生产自救,只有企业生存下来,职工才有饭吃。”
当记者问及是否知道集资行为已违反省政府文件精神,任副书记说:“我们知道集资行为是国家不允许的,如果省总工会领导能通过银行把资金问题解决了,我们当然不愿向职工集资……”最后,任书记告诉记者,了解一下情况可以,但绝不能见报,这将会给企业带来不良的影响。
今年6月28日,省政府专门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企业发放职工债券和进行内部集资的紧急通知》(陕政发[1999]36号),明确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进行内部集资和发放职工债券,违者将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领导人的责任。”请问一下这家企业领导,国家和省政府文件你都不执行,你还听谁的?
本报记者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