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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通过”后的工作

2023年10月26日

某厂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后,富余人员增多,于是决定让一部分职工下岗。厂长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讲清了理由,同时将下岗分流的方案提交职代会进行了审议,并获得了通过。但职代会开了也就开了,未在全厂职工中及时地进行传达、宣传,一些职工四处打听,胡乱猜测,与方案不符的各种谣传也多了起来。结果引起了波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企业的生产工作正常秩序受到了影响。

《企业法》第51条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下岗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但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了并非万事大吉了。因为职工代表虽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可它毕竟是一种“代表参与制”,而不是“全员行为”。方案审议通过后虽具有权威性、合法性,但贯彻和实施最终还得靠广大职工群众。如果职工群众对方案不了解,不清楚,再好的方案也只能是“方案”,有时甚至还会因误会而导致不良结果。

所以笔者认为,我们不能满足于方案之类提交职代会审议了,也不能陶醉于方案之类已经职代会“顺利通过”了。职代会的审议通过只是贯彻实施的“序幕”,大量的,艰苦的,细致的“重头戏”还在后头。因此,做好“审议通过”后的工作确实是不可有丝毫忽视的。我们要通过职代会的组织网络和各位职工代表把职代会的精神向广大职工群众讲明白,说清楚;要利用各种形式及橱窗、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职工群众知道内容,了解精神。也只有这样,职代会通过的方案,形成的决议,作出的决定才能较好地得以贯彻实施,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谭贤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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