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日前,河北省唐山市总工会、市劳动局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了“九不准”原则。
针对有的企业在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改革中,强迫职工入股、不入股就下岗、不人股不给职工交纳“两金”、任意扩大按股分红比例等问题,唐山明确提出:不准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准强迫职工人股,不准持股上岗,不准只给人股者增加工资,不准只给人股者负担“两金”,不准有意压低工资分配总量,不准把历年工资节余按股本金比例配发,不准强迫职工买断工龄,不准安排夫妻双方同时下岗。从而有效地遏制了企业的随意性,确保了集体合同的顺利履行,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