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从开始到结束,一般需要一两年,这段时间职工权益维护往成了“真空·地带由此引发的问题引人关注
因工厂破产程序尚未结束,医药费得不到解决,沉疴在身的眉县远征鞋厂职工周翠琴无钱进医院救治,家人看着其病情一天天加重,一筹莫展。
1月5日,记者在岐山县陕西开关厂家属院见到卧病在床的周翠琴,因长期受病痛折磨,神情变得有些恍忽。据周翠琴的老伴傅银虎讲,他爱人自1982年患病以来,鞋厂每月仅发38.4元生活费,医药费尚能报销。1997年下半年,他去鞋厂报销医药费时,才知厂子已破产,医药费报销不了,生活费也随之停发了。去年傅家两个儿子双双下岗,大儿子外出打工,小儿子留家照顾母亲。为增加点收入,已退休的傅师傅又返聘回原厂上班。但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对支付昂贵的医药费来说,不啻为杯水车薪。为治病,这些年傅银虎借遍了所有的亲友,如今已是家徒四壁,债台高筑。无奈之际,他又找到了眉县法院、劳动局等部门,请求解决实际困难,两年来他在眉县和岐山之间往返数次,得到的答复总是等破产完毕再作安置。说到这些,满面戚容的傅师傅伤感地说,我是一贫如洗,只能眼看着她病情恶化,一点办法都没有;我们能等到工厂破产结束,可病人能等到那一天吗?
1月7日,记者在位于眉县齐镇的眉县远征鞋厂见到破产清算组副组长刘智学,他告诉记者,目前该厂破产清算工作尚未结束,为使职工有饭吃,经法院同意,组织职工开展生产自救,但这只能保证在职职工基本生活。周翠琴的问题只能等到破产程序结束后,用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后来解决。
眉县法院经济庭赵庭长认为,破产企业的困难职工较多,通常情况下都是等破产结束后,按法定程序用破产企业资产进行安置。像周翠琴这样急需救助的特困职工,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也可以通过特事特办的方式,用破产工作组的办公经费先行解决,待破产清算工作结束后再做妥善安置。
企业破产面临的问题比较多,困难也不少,破产法也未对破产所需的时间作出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破产从开始到结束,一般需要一二年,这段时间内职工的权益往往会出现“真空”。因此,如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利,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这是摆在政府和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我们期望眉县远征鞋厂在依法破产时,有关方面能够采取极积务实的态度,切实可行的办法,妥善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
本报记者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