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弱女子何日不再流泪

2023年10月26日

某市一家寻呼台,有人在更衣室被盗,公司领导不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是指使其下属对数十位寻呼小姐分头审问、脱衣检查、仔细搜身,这种侮辱性自行清查手段,令受害者不堪其辱,只好拿起法律武器起诉于法院,为自己讨回公道。法院受理这起严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后,正要开庭审理时,寻呼台领导人便以解雇相威胁,受辱小姐为生计着想,只好打掉牙齿肚里咽,被迫撤诉。人们对此难以理解,痛心指责寻呼小姐们的“临场”软弱。然而,冷静沉思,权利和生计相比,生计显得更为重要,现实就是如此。在这起侵权案例里,现有的刑法、民法、劳动法等,很难协调全面地维护寻呼小姐的各种权利。在权力的高压下,理应对妇女实行特殊保护的法律意向,却被受辱小姐忍气吞声地咽进了肚里。

日本有桩同类案子的结果就大相径庭了。一家环球叫响的电器公司在质检中发现,女工使用化妆品后,一旦有极小的化妆品微粒落在生产线上,会对产品有微不足道的影响。向来视产品质量为生命的公司老板立即作出快速反应,决定上班女工严禁化妆后进入车间。规定一出,女工们群情激愤、强烈抗议公司侵犯了她们的人身权利。为维护产品质量,公司断然拒绝了女工的抗议,女工只好起诉到法院,把公司推上被告席。接到法院传票后,公司法律顾问分析研究后,认为公司必败无疑,未等开庭便取消了公司严禁女工化妆后上班的决定;随后,又与女工协商,采用补偿形式同女工们达成和解,使她们自愿放弃了上班前化妆的权利,侵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两件案例加以对照可以得出如是结论:法律人权观的体现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状况的标尺。处于存在诸如劳动对资本、个人对集体、公民对政府等种种差别的社会,最重要的是对各种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没有对弱势者的倾斜,诚如寻呼小姐被辱最后作罢的事还会重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也就被扭曲。只要还存在社会差别,法律就该向弱势者倾斜,以求在“不平等”中求平等,这就是法律的人权观。要把这种理念融入社会生活并非易事。法律一旦倾斜于弱势者,时常就会遭到权力的抗拒,致使法律难以确认并保护弱势者的权利。在我国依法治国刚刚迈开步伐,要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尚待时日,重要的是法律能够知难而进,着意对弱势者实行特殊,以期让寻呼小姐吞咽屈辱泪水的事从此不再。

邓雷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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