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瑜)深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太阳锅巴专利权属之争近日又有进展,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太阳食品集团的起诉,本月19日,太阳食品集团依法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999年9月,太阳集团向西安市中院起诉,状告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李照森及其妻孙秀爱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属于集团的锅巴生产方法专利权秘密变更为李照森本人,后又秘密变更为孙秀爱,把国有资产占为己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确认太阳食品集团是该专利的申请人和专利权人。1999年12月24日,西安市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认为西安市仲裁委员会1997年已认定了被告孙秀爱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原告将已被该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事实再次向本院提出确认之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故驳回太阳食品集团的起诉。
太阳食品集团对中院裁定书做出强烈反应,认为中院依据的仲裁书实际是李照森当时利用其特殊身份和权力所玩的双簧。
太阳食品集团法人代表向记者表示,这起案件不是一般的权属之争,而是捍卫国有资产的正义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