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咸阳市实行政府采购改革仅仅半年,就取得了明显效果,为财政节资109.7万元,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过去,咸阳市政府各部门办公用品采购一直是谁申报、谁购买,其中抬高价、吃回扣等不正之风难以杜绝,政府花了大钱却难以买到物有所值的好东西。自去年7月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外挂牌办公后,及时出台了《咸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试行办法》和《咸阳市市直单位设备购置、维修工程政府采购试行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并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政府采购宣传活动。
咸阳市在市直各行政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招标、择优选择,进行采购。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采购的全过程。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不仅节约了大量资金,也杜绝了以往单位自行采购中的不良现象,维护了政府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去年11月,政府采购中心对市直机关车辆统一保险,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31.3万元;在为市级领导机关购置公务用车中,采购中心反复比较同类型车的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格购置了办公车辆,节约资金20.7万元;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室修建项目中,采购中心向社会公开招标、专家打分、择优选定建筑公司,建设费用比预算少支出18万元,仅半年时间,政府采购中心共进行了机关公务车辆购置、组织部、多经办、统战部、检察院等购办公设备、机关公务车辆保险10余项大的采购工作,支出采购资金699.3万元,与计划金额相比节约资金109.7万元。 (振国君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