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 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现行的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会逐步向失业保险制度过渡,以加快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据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就此提出初步设想,在实施步骤上分三个阶段,即“双轨”、“转轨”、“并转”。在“双轨”阶段,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人员进人劳动力市场:在“转轨”阶段,企业新的裁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此前已进中心的下岗职工仍维持原政策,直到协议期满全部出中心;在“并轨”阶段,失业人员、企业新的裁员和协议期满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全部进入劳动力市场。这三步具体何时走,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表,由各地区依据条件自行设定。
按照这一思路,后两个阶段,失业率可能会有一定幅度的攀升,就业的难度有可能进一步加大。这给再就业比较困难的下岗职工敲响警钟的同时,也向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据了解,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失业保险基金还很脆弱。因此,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还要加紧完善。对收不抵支的地区适当调整缴费比例,确保下岗职工转到失业后基本生活仍有保障。据悉,近期不少转轨的试点地区提出,在下岗转为失业后,财政支持的资金不能削减,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已进行了研究,总的方同是财政会继续保持资金支持力度,保证转轨试点的进行。今后一段时间,财政支出部分,除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外,还会用于补贴失业保险基金地区缺口和促进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