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自愿超时加班亦不允许吗?

2023年10月26日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名企业的工会干部。我厂有个车间,本来需50人才能完成的工作,但厂里只给配备35人,让他们每天加班三小时,周末加半天班。我们向行政提出,领导却说:“职工愿意拿加班费,谁也管不着。”这种状况已维持了一年多。请问,是否只要职工愿意,企业就可以让工人长期超时加班? 宝鸡王宇

王宇同志: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劳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加班加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根据以上规定,你单位没有特殊原因,在正常情况下安排职工长期超时加班是不合法的。国家之所以用法律的形式对职工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其目的就是要强制性地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严格执行法定工时制度,劳动者也不能随意放弃自己的身体健康权。因此,你单位以职工自愿为由要求职工长期制度性超时加班是违背法律规定的,应予纠正。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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