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新千年第一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各地消协、工商等部门及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围绕中消协提出的“明明白白消费”的年主题展开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那么,“明明白白消费”到底怎样理解?如何才能真正落实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简而言之,“明明白白消费”是指让消费者在对所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享有“知情权”、“获知权”。《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当前,消费市场疲软,其原因是诚实信用的商业原则遭到破坏,假冒伪劣商品还有生存土壤,价格欺诈、虚假广告泛滥等方面因素的存在,消费者“知情权”、“获知权”受损等情况较为严重。据省消协反馈的信息,消费者因此方面引起的投诉占整个投诉案件的30%以上,且呈上升趋势,涉及电信、旅游、装饰、医疗、保险、教育等行业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尤为突出。
造成消费者消费不明不白的原因,其中既有法律制度不健全、经济秩序不规范等客观原因,又有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消费者消费知识跟不上高科技产品的发展等因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对其质量、内容的了解或通过商家介绍、或通过广告宣传,而提供商品和服务单位往往因市场竞争的需要,承诺含混、广告掺水,使消费者处于被误导状态。
“明明白白消费”,要求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三方都能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使消费者明白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得到健康、安全、放心的服务。作为处于主动地位的经营者在守法经营、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同时,要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应当明码标价,对消费者的询问,应真实、明确回答。
编者的话
不论“天天3·15”的口号喊得有多响,但每到一年的3月15日,仍有不少消费者拿着自己的投诉材料,去到工商部门或消协在街头设立的宣传点反映情况。这一点说明了消费者对日常生活中涉及自身权益的许多问题还不清楚,今年全国消协确定了“明明白白消费”的主题,既要求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透明、更加全面的服务,也促使消费者更多地了解到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及消费政策,从而转变消费观念,敢于消费,放心消费,达到启动消费,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目的。为此,本报专门组织记者,对一些与消费者利益紧密相关的行业和部门进行了采访,使人们能够了解消费领域真实、具体的情况,避免上当受骗,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遇到难题时,及时与本报取得联系,我们将倾尽全力,为您分忧解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