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南县1·24特大杀人案于3月14日在洛南县公开审理,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判决郭书贤犯有故意杀人罪,处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书贤于1997年11月份招赘至周花娥家,后因家庭琐事及经济问题与周发生纠纷,周欲与郭解除婚约,郭遂产生杀人恶念。今年1月24日晚,该郭携带人力车轴潜入周花娥家,将周花娥婆婆及三个儿女打死,将尸体扔进院内水井中,后又将刚返回家中的周花娥掐死。接到报案后,洛南县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山东省嘉祥县警方大力配合下,于1月28日将杀人潜逃仅4天的犯罪嫌疑人郭书贤抓获归案。 (赵建峰宋书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