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电 去年以来,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加强了对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使一批群众眼皮底下的腐败分子受到了惩处,受到基层干部群众的拥护。
近几年,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每年都从严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然而,对乡镇以下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却是一个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地方的乡村级干部中存在的比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长期得不到查处和制止。
针对这种情况,1998年底,陕西省纪委领导带队,组成调查组深入到陕西30多个县,对乡镇办案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通过分析认为,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现象,群众直接看得见、听得到,人们往往通过这些事情评价党风;同时,许多发生在基层的腐败现象都与上级机关有着密切联系,小问题往往连着大问题,同样值得重视。几年前震动陕西的原省民政厅12名厅处级干部贪污受贿案,就是在查处基层截留倒卖救灾物资时发现的线索。
经过一年的实践,去年陕西省213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共立案3196件,是上年的5.7倍。在乡镇办案中,查处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达520万元。洋县谢村镇东坡村1997年至1998年连续两年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6万多元,人均加重13元多,引发农民联名写信并集体上访,洋县纪委及谢村镇纪委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村支部书记周玉兴留党察看处分。
通过查办乡(镇)村案件,还使一些地方尖锐的干群矛盾得到缓解,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量明显下降。去年,全省反映村组干部问题的集体上访比上年下降了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