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切实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责任落在实处,中国人民银行眉县支行于3月23日分别与县工、农、建3家国有商业银行、县农发行、城乡信用社和邮政局共7家金融机构签订了创建金融安全区责任书。
该责任书规定县辖内各银行行长,城乡信用社主任和邮政局局长为创建金融安全区第一责任人。明确了责任人的责任是在该金融机构年内要达到无支付风险、无大的违规经营问题、亏损户数和亏损额逐年下降、资不抵债金融机构数字下降。同时明令警示辖内各金融机构若违反国家金融政策,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县人行将依据金融法律法规处罚。
据悉,以责任书的形式明令警示各金融机构严明责任,共同维护县城金融秩序,这在该县还是首次。
刘百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