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西安4月3日电 陕西省日前出台了一部保护个体私营企业员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法规。
据统计,陕西省个体私营企业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从1997年的11.8%上升到目前的25%以上,就业人数已达239.4万人,并以年增20%左右的速度发展。然而,由于个体私营企业在陕西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企业经营者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普遍有待提高,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而陕西省以前尚未出台这方面的法律,劳动者有苦无处诉。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加强劳动者的保护工作,陕西省劳动厅制定了《陕西省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暂行规定》。该法规贯彻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暂行规定》、《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精神,分别从用工和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和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与卫生、劳动争议、对用人单位的处罚等六个方面,对全省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