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鞍山市铁西区近日实施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任用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即属用人失察失误,各个环节中的责任人都要受到追究。
鞍山市铁西区追究用人不当的责任和范围包括:一是推荐人责任追究,推荐干部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全面了解被推荐人选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认为适合某个领导岗位后,向党组织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并填写《领导干部推荐人员表》,推荐人选经考察后,如被任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推荐人负有连带责任;二是干部考察责任追究。考察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如实反映考核情况,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发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并对考察人的考察材料署名负责,如有失误,追究考察人员责任;三是干部任免责任追究。干部的任免由区委集体讨论决定,并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区委书记对研究决定干部的程序、纪律和决策负责。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或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