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被城镇居民深恶痛绝的“上门推销”如今又将“阵地”从住宅小区、家属院转移到了机关单位的办公场所,那些上门推销者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而且影响了机关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加之所推销的产品多属假冒伪劣,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5月12日上午,记者在办公室就先后“遭遇”了两拨上门推销者。头一拨是一男一女两个人,年轻的女孩自称是陕师大的学生,她是在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帮助北京一家公司的西安分公司推销一种叫“千年虫”的电动塑料玩具。她一边介绍情况,一边拿着电动玩具在记者同事的身上按摩,表明这种产品还有保健功效。记者仔细察看了玩具的包装盒,发现上面除了大量的英文或拼音之外,只有深圳一家企业的名字,既没有联系地址,也没有电话号码。当记者要求看一看她的学生证时,她翻了翻口袋,说忘带了。对于这种可信度极差的推销者,不管她把产品说得再好、价格说得再低,办公室的同事都不再理她,她们只好灰溜溜地走了。大约过了半小时,记者办公室又来了一位推销皮包、皮带的南方人,他说他们的销售价格比大商场要低得多,当记者问他能不能开发票时,他说:“开不了,要能开发票,就不会卖这么便宜了。”
此外,“上门推销”还给机关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带来了隐患。一些防盗意识较差的单位屡屡失窃,其中就不乏上门推销者的“顺手牵羊”或者“乘虚而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狠刹一下“上门推销”的歪风邪气。
本报记者田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