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穆将王村农民张小建、苏西娃等3人准备合伙做长途贩运蔬菜生意,4月10日他们拟定了合作计划后,3人签订了一份责、权、利明确的合作协议。这种做法已在灞桥区农村悄然兴起。
过去,该区人与人、户与户之间的各种交往,包括钱物借还,全都是“凭嘴一说了事”。由于责、权、利不明,又无凭无据,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
经济合同的出现,使该区农民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日趋法制化、规范化,责、权、利明确,也避免了一些经济纠纷。
近两年,该区农民因经济纠纷到法院打官司的人少了,而到区、乡、镇、街道司法部门咨询和公证部门办理经济合同公证的人越来越多。
(李志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