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清理县城占道摊点过程中,与卖水果的小摊贩周桂林发生冲突,周一家三人被殴打住院。近日,周桂林向记者反映,监察大队副队长郑某公报私仇。
4月4日,周桂林正在县城
转盘附近卖水果。忽然,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副队长郑某让人叫他到对面的一茶屋,郑以周媳妇曾辱骂过其母为由质问周桂林,周矢口否认。双方因之发生口角,周桂林被打住院。后郑某承担了周的医疗费,此事不了了之。
据周桂林反映,不料想,4月19日,郑某带领数名监察队员,开着两辆三轮摩托车径直来到其水果摊前,抢夺杆秤,弄翻了摊子,水果撒得满街都是。周桂林上前阻止,要求以法办事,即遭数名监察队员的殴打,并被按到三轮摩托车车斗内,有人用皮鞋猛踏其背部。这时,周桂林媳妇与小姨子赶来,与监察队员发生撕扯,亦遭殴打。后当地警方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周桂林一家三人被送往勉县医院接受治疗。5月17日,记者在医院翻阅了三人当时的入院诊断为:多处软组织损伤、颅脑损伤(待排)等。监察大队共垫付周桂林三人住院费共计1700元。4月29日,三人因无钱治疗被迫出院。出院后,周桂林开始了艰难的上访。他认为,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副队长郑某公报私仇。
勉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也满腹委屈,据当天在场的监察队员李卫华陈述,当时他们在执法过程中,遭到周桂林的阻挠,他在将周向三轮摩托车上拉时,被其在脸上咬了一口,至今伤痕仍在。监察大队内普遍认为,他们是依法执法,周桂林是妨碍公务。
负责处理此事件的勉阳镇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李队长告诉记者,此事件已引起县领导的重视,公安机关对此事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报记者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