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一部分企事业单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家族化现象。单位家族化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粗略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政策方面的原因。有的单位实行“退休顶职”或“内招”的就业政策,使单位子弟能名正言顺地回到父母身边工作,这样就为单位家族化打开了方便之门。
职业特色方面的原因。职业特色也能造成单位的家族化。某些职业,如环卫、殡仪等,其男职员择偶就相对困难,无奈,他们只好将目光投向自己的同事。因此,这些单位的家族化色彩相当浓厚。
地理环境方面的原因。有的单位位于离城市较远的乡村,有的工矿企业地处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由于周边单位稀疏,单位间的联姻机会少,于是,这些单位的婚姻及子女就业等问题就只能采取“内部解决”的方式,久而久之便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多重关系网络。
“近亲繁殖”方面的原因。这里所说的“近亲繁殖”,即在条件优越的企事业单位里,一部分人想方设法将亲属子女安排到自己的身边工作。在双向选择和自主择业的今天,“近亲繁殖”现象尤其突出。
单位家族化造成的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它使工作单位形成复杂的人际关系,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展开。有的单位想进行内部改革,但“牵一发而动全身”,阻力重重,使管理者备感头疼;有的单位由于家族化而形成众多帮派,帮派与帮派之间相互倾轧,无事生非,经常使小事变大,实为单位的一大内耗。
其次,单位家族化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由于家族化现象的存在,一些单位在岗位人员安置和干部晋升提拔等方面任人唯亲,常常出现“庸者上,能者下”的怪现象,严重挫伤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再次,单位家族化不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人才只有合理流动,合理调配,才能充分发挥其价值,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然而,单位家族化的倾向则与此要求背道而行。在有家族化现象的单位里,人才的流动往往是以家庭为背景而不是以职业和特长为背景,这样就容易形成单一死板的人才流动格局,人为地阻碍了人才的自由合理流动,从而给单位的发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