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工人报》日前,记者从徐州市政府获悉:从现在开始,徐州对新聘任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将全力推行其经营者年薪制和持股制。
从今年起,国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年薪收入中相当职工平均收入2倍至8倍的部分要拿出50%,8倍以上的部分要拿出100%,按流通股票的价格从二级市场回购股票,作为董事长、总经理的股份,至少在任期内和进行调任审计期间不得转让。对非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参照上述办法,按每股净资产的价值购买国家股。
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享受的政治待遇,作为调动确定新岗位职能、退休后享受有关待遇的参考。对原企业负责人的相应政治待遇继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