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大荔县一小学三年级学生武某自诉被伤害一案经法院审理后,被告杨某赔偿武某医疗费1000元。
去年9月4日,大荔县范家乡渴望小学三年级学生武某(10岁)下课后和一名女学生(7岁)玩耍,将女学生碰倒。女学生回家“告状”,说武某打她。其父杨某便怒气冲冲来到学校,找武某算帐,狠狠地搧了武某一个耳光。将武某右耳打伤,耳膜穿孔,造成轻伤。事后杨某对武某拒绝承担一切责任,也不向受害者赔礼道谦。为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武某一纸诉状将杨某告到法庭,要求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各种经济损失。于今年5月17日开庭审理。迫于法律和道义的巨大压力,被告杨某向原告赔礼道谦,并愿意承担各种费用。 (海滨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