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凡
我手捧小本子和钢笔,微笑着对身边一个小伙子说:“兄弟,请帮个忙,在这儿签个名,写上您的通讯地址。”
小伙子双手互抱,两眼一翻:“干什么?”
我指了指摔倒在路边的老太太:“我想把这位老人送去医院治疗。”
“那你送呀!现代社会需要你这种活雷锋。”
“可是,我得找个证人,万一送她去医院,她的子女说是我撞的,我就有口难辩了。”
“那你就别送,这么多人围观,你何必一个人逞能呢?君子动眼不动手哇!”
“可这老人满头是血,很危险的。”
“啊,你又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呀!”
“你怎么能这样说?”
“我就这德性。”小伙子不再理我了。
我把双手伸向一位老者:“同志,请签个名,到时有人找麻烦,请您证明我是无辜的。”
老者将我上下一打量,嘴角吐着泡沫说:“到时她子女找到我们俩,还不说我们是同谋吗?我才不想让自己卷进去!”
“您签了,我再请人签,三人可以为众嘛!”
“那你先找别的两个人,我最后签。”
唉!想做好事要找个证人都这么难!
我正要再找证人签字时,“嘀嘀”一声响,一辆小车停下了,小车司机走出来,拨开人群,看见了地上的老太太。我见他眼中流露出同情,忙趁机递上小本子:“司机同志,请签个名,我马上送这位老人去医院。”
“为什么要我签名?”
“到时请你证明一下,老人不是我撞的。”
司机气愤地将我一推:“用得着吗?老人家都快不行了!”他赶上一步,双手抱起老太太,稳步上了车,“吱”地把车开走了。
围观的人愣住了,一个个像雕塑,眼珠子盯着远去的车轮子,立着不动。
我只感到两脸发烫,与人家司机相比,我显得太渺小。
一周后,市报头版刊登了一则消息:“小车司机撞人不承认,老太太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状告司机,索赔三万。”我细看内容,那“撞人”的小车司机不正是那天把我推开抱走老太太的那个司机么?
不!他是无辜的。
这次,我可以做证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