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公安局违反处罚程序反被告

蓝田王重华依法讨回公道

2023年10月27日

本报讯 蓝田县蓝关镇居民王重华因不服县公安局对其所作的治安处罚,将县公安局告上法庭。日前,蓝田县法院认定,县公安局在对王重华进行治安处罚中程序违法,遂依法判令县公安局撤销对王重华的处罚裁决书。 

去年3月21日,原告王重华与邻居樊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后与樊家三人发生厮打。4个多月后,县公安局以“王重华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为由,对王重华进行罚款100元的处罚。王不服,遂向西安市公安局提请复议,市公安局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蓝田县公安局对王重华的处罚裁决。两个月后,蓝田县公安局在未进行实质性调查的情况下,又以同样理由于今年1月仍对王重华给予治安处罚100元的裁决。王再次不服,并再次申请复议。这次,西安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裁决。

王重华认为,县公安局在对其进行处罚前未先行向其告知,属程序违法。同时,县公安局对案件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取证不足,致所作裁决错误。王重华遂将县公安局推上被告席,请求县法院撤销该裁决。

蓝田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蓝田县公安局虽称在作出裁决之前,口头告知原告处罚的事实和依据,但末记入笔录,对此原告予以否认,被告又无证据证明,应视为“未告知”,属于违反法定程序。且被告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事实认定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对此,县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判决:撤销蓝田县公安局今年1月作出的对王重华的处罚裁决。

通讯员 义民

本报记者 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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