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工人报》日前,徐州市总工会制定廉政建设10条制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
这10条制度要求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决不允许为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必须正确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决不允许失职渎职;必须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关心职工疾苦,坚决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精简会议、文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通过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索取他人财物,不得在公务活动中接受酬金和礼品;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为自己办私事谋私利,到基层公务,要廉洁自律,一律按规定吃工作餐;因公出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用公款游山玩水;不得弄虚作假、谎报成绩,骗取荣誉、职务、待遇或其它利益;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破坏他人名誉;不得利用职权或借婚丧嫁娶之机索取收受礼物,不得虐待家庭成员,严禁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