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在某单位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时,偶然看到一份生产指令书。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只见指令书罗列的条条框框上,句句都有一个“罚”字。如违章违规一次罚50元,溜岗一次罚50元;没有按要求做的罚10元等等。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加强班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对一些违章违规者给予适当的处罚,是很必要的,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一味地“罚”字当头,以罚代教,以罚保安全,却不免矫枉过正,令人有动辄得咎之感。诚然,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但杜绝违章事故,消除不安全行为,却不能单靠罚来保证。而努力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才是正道,才能使广大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因此在对违章违规者进行适当处罚的同时,应该耐心讲明执行制度的道理,使之心服口服,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从而自觉遵幸守纪,搞好安全生产。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