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 目前,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开展了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从而结束了伤病职工个人不能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现状。
长期以来,伤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都必须由职工所在单位自己上报、由主管部门管理,由于许多单位不肯为伤病职工安排鉴定,使职工合法的保险、福利待遇得不到落实。
该《通知》推出新规定:凡在广州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团体以及外地驻穗单位工作的伤病职工,只要病情较重或残疾程度较重,且单位不为其安排鉴定、半年内市劳鉴会又未对其作过劳动鉴定的,均可由职工个人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下属的劳动资源中心申请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