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仅仅以口头通知形式调动职工,而实际上却并未调入,致使西安人民制革厂职工李勤振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自己的职工“身份”,长达六年享受不到劳动权利_

如此调动折腾人为讨“身份”苦奔波

2023年10月27日

单位调动职工的工作本属正常调整,但原西安人民制革厂不用商调函,而采取口头通知的办法,致使职工李勤振从此失去了职工的“身份”,被两个单位架空后,一家三口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后来,李勤振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经过6年、上百次的奔波,终于讨回了自己的“身份”。

李勤振原是国有企业西安人民制革厂的正式职工。1993年该厂与外商合资成立了“西安华联制皮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公司)。1994年8月,制革厂劳资科口头通知李勤振去华联公司报到上班,当李提出要商调函时,劳资科却说这是厂里集体介绍过去的,不需要什么手续。但当李去华联公司报到时,公司领导却称此问题需要以后再解决。无奈,李又只好回厂找厂长,厂长不管,推来推去。找到劳资科,劳资科对李讲,厂里已把你调往华联公司,人家不接收咱厂也没办法。以后可能要再办新厂,等等再说吧。谁料想,这一等就是6年。期间,制革厂也没给李勤振安排工作,成了没有“身份”的职工。不上班就断掉了生活来源,李的妻子本来就无工作,孩子要上学,唯一的依靠没有了,急得李勤振欲哭无泪,有苦无处说。1994年4月,从未在华联公司上过一天班的李勤振,竟被华联公司除名,解除了其劳动关系,这一荒唐之举,使李悲愤交集。1998年6月,李勤振和其他被华联公司除名的工友一起,向省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经调查,省仲裁委认为李勤振等人与华联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李的请求。后来李又先后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和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终因李与华联公司无劳动关系,区法院驳回了其起诉,市仲裁委不予受理。李勤振不服,认为自己的劳动权利不能就这样地被人剥夺掉,遂又于今年3月再次向莲湖区法院提起诉讼。

因李请不起律师,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办干部赵延祥主动提出当了他的委托代理人,亲自出庭为其辩护。

在向法院起诉中,李勤振要求判令终止与华联公司的劳动关系,补发1994年8月至今的生活费、医药费、独生子女费,同时支付经济赔偿金。莲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华联公司以口头通知形式调动职工工作,但李勤振实际上并未调入,由此,应当认定李勤振仍系华联公司的职工,并且享有法律赋予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据此,今年6月5日,法院依法判决:终止李勤振与华联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华联公司支付李勤振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120元,同时支付其1994年8月至今年6月的基本生活费共计10540元,另外以每月20元计算,支付其1995年1月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医疗费。

历经6年坎坷曲折,尽管李勤振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但是透过这件事应该看到,企业如何依法处理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确保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的确值得深思。本报记者范国俊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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