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是“非法同居”还是利用“假证骗婚”

蓝田一夫妻婚姻纠纷起疑团

2023年10月26日

本报讯 一对共同生活了五年多,且生有一个四岁半小孩的“夫妻”竟出现“婚姻”纠纷,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女方则手持“结婚证”说,他们是合法夫妻关系。

1995年农历正月初三,经人介绍,蓝田县档案馆干部吕永刚与该县普化乡农民藤晓云在吕永刚老家大寨乡蒋寨村举行婚礼,婚礼上证婚人刘某当众宣读了两人的“结婚证”。同年12月9日,滕晓云生下一女孩。次年,吕永刚将滕晓云母女俩人户口从普化乡转到老家大寨乡蒋寨村,滕晓云平时做生意,秋夏两忙回家种地。今年5月10日,吕永刚向蓝田县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两人“非法同居关系”,孩子由其抚养,被告滕晓云每月付给抚养费100元。日前,蓝田县城关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滕晓云当庭举证两人的“结婚证”(复印件),言称与吕永刚是合法婚姻关系。而吕永刚当庭否认曾领过结婚证。据滕晓云说,当初两人领结婚证时,她在本村村委会开了《婚姻状况证明》,而吕永刚说他的同学在民政局工作,他一个人去办结婚证即可。她没有多想,证办回来后也没有细看。

记者看到滕晓云向法庭提供的“结婚证”(复印件),两人合影处未贴照片,没有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双方身份证号栏未填写。然而,“结婚证”上盖有发证机关西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和蓝田县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记者为此采访了蓝田县民政局,有关负责同志断定,此“结婚证”属违法、无效证件。至于对方是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此空白结婚证,他们也正在追查中。

吕永刚工作单位蓝田县档案馆领导看到该“结婚证”(复印件)时,肯定就是吕永刚本人笔迹。滕晓云气愤地对记者讲:“如果结婚证是假的,那么,吕永刚的行为是否属骗婚?对此,法律上又该如何处罚?”据了解,城关法庭若认定“结婚证”确属无效证件,举证人滕晓云将会因“提供虚假证据”而引来法律麻烦。对于此事件结果,本报将追踪报道。

本报记者付博

通讯员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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