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群众生活工作(6)
△工会群众生活工作,是指工会为保障和发展职工福利事业,帮助职工解决物质文化生活中的困难而开展的活动。
△工会群众生活工作的内容是:①围绕改善职工饮食条件、居住条件、卫生条件,向行政反映情况、提建议。②组织职工通过职代会就福利费使用、福利设施的建设、管理,住房分配方案等作决议,或对行政有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③组织生活服务人员开展竞赛,提高服务质量。④举办职工互助储金会、消费合作社等,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⑤教育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发扬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精神。
△工会群众生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发挥国家、集体(企业)、个人三个积极性。
△1950年,政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事业作了明确规定。五六十年代,我省工会把贯彻推行这一条例作为群众生活工作的重要任务。
△为协助行政抓好食堂建设和管理,省总工会于1959年3月召开了全省唯一一次《陕西省工矿企业炊事工作者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全省企业后勤战线引起巨大反响。
△60年代初,群众生活十分困难,省总工会提出在工矿企业实行劳逸结合的意见,得到省委重视,在全省贯彻。
△1982年至1991年,省总工会向省委、省政府、全总反映职工生活福利问题的专题报告有5件。
△1980年至1989年,全省全民所有制企业行政和工会,累计发放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3.1亿元,年均3110万元。
△从1992年起,工会困难补助工作由扶贫帮困活动改称为“送温暖工程”。1996年,省总工会建立了“送温暖工程基金”。至1999年底,全省工会此项基金已达3546万元。五年来救济困难职工34.32万人。
△全省职工互助保险储金已达1.5亿元,全员8万人,有400多人因伤、病、残得到40多万元赔付金和近10万元慰问金。
△1995年以来,全省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1100多家,累计销售总额1.58亿元,为职工让利1900多万元,受益职工45万人,并安置下岗职工2500余人。
△1996年以来,省总工会牵头,先后在西安咸阳、宝鸡举办下岗职工再就业洽谈会10余次,与会下岗职工4.5万人次。几年来,各级工会采用不同方式培训下岗职工8.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