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经办人员严重失职,收受贿赂,致使造价为28.61万元的新建学生宿舍楼成危房。日前,镇安县纪委对这起“豆腐渣”工程的3名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
1998年7月,镇安县中学决定由主管总务的副校长文某负责折迁并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该文未通过学校班子会,即将学生宿舍楼筹建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无工程设计,无报批手续,无质量监督的敖某施工队。而敖某向文某、及学校会计李某分别行贿1万元和1500元,致使学校对此工程管理不严,造成楼梯道以西841.64平方米、造价为28.61万元的楼房墙体出现裂缝,楼房整体下沉。经质检部门鉴定为危房,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县纪委在查清上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各人在此工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有关党纪规定,经研究分别给予文某、李某和另一责任人张某开除党籍,留党察看一年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受贿资金没收上缴国库。
(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