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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社会发放需不断完善

2023年10月26日

编辑部:

全面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可以避免企业挤占挪用离退休人员的“活命钱”,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我省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实现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解除了离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但是在社会化发放运行过程中的一些潜在问题也不容忽视,否则将会给这项工作带来阻滞和消极影响。

近年来,我省养老保险一直处于赤字预算,赤字运行,今年也不例外,月平均基金缺口为4895.5万元。从全省养老保险征缴情况看,企业离退休人员占参加养老统筹职工的36.3%,离退休费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33%,而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仅为25%(单位20%,个人5%),较实际支出低了8个百分点,即使按全额收缴率算,每年的基金缺口也为15个亿。目前,对于缺口基金仅能依赖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补助资金和省财政的调剂资金。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难度和风险可想而知,长此下去,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将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立多渠道筹集资金机制已是刻不容缓。

鉴于此,为提高养老基金征收率,增强支付能力,从5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费改由地税部门征缴,从两个月来的运行情况看,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征缴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是税务征收后,资金到帐慢,一般到帐在当月的25日以后,而我省社会化发放时间为当月的20日,社保机构支出户没有周转资金,这样势必造成养老金延期发放,引起离退休人员种种猜疑,有碍于稳定。

在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过程中,极少数贫困县有时当月不能兑现。由于我省养老基金积累地区分布不均衡,当中央转移支付的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一些没有积累的地、县就无法做到确保及时发放,加之社保机构跨地区调度基金较难落实,致使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难以为继。为此,对社保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势在必行。

在我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刚刚起步,存在诸多问题也是在所难免,做好这项工作绝不单单是政府和社保机构的事,需要社会各方面给予关心,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制,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本报记者焦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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