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言,陈秀萍已泪水泗流了。
她已不是首次来报社了。两年前,她所在的那家中型国有企业厂长的妻子私拿厂子公物,担任库房保管的陈秀萍未给厂长妻子面子,将其拒之门外。于是招致来一连串打击,最后被无端停工停薪。
中专毕业的陈秀萍勇敢地拿起了法律武器,将厂方告到了市仲裁委。几番周折,取得了胜利;厂方不甘罢休,又将陈秀萍告到了区人民法院,经过半年折腾仍旧获胜,法院要求厂方补发工资,恢复工作;但厂方先是不执行,后虽补发了一千多元工资却又将其安插到后勤上打杂,其它待遇仍未落实。
几年来,为上访、打官司、请律师花去了她仅有的一点积蓄;而丈夫嫌她“不碰南墙不回头”,一气之下携子离她而去。悲愤交加的陈秀萍失去丈夫和孩子,健康也每况愈下。她对记者说:“以后就是屈死再也不要与人打官司了,胳膊怎能拧过大腿?!”
面对着昔日“秋菊”这番感喟,记者感触良多。因为就在两年前,这位女工前来报社投诉时,记者对其敢于维权精神赞赏有加,曾予以鼓励和支持。
其实,比起刘得江来,她应该还算幸运者。6年前,下岗后的刘得江东借西挪来资金上山承包荒地,由于未给“土地爷”烧香,当果子正要成熟时,却被当地乡政府领导带人齐刷刷毁掉。他被迫走上上访、打官司之路。为筹措打官司费用,他卖掉了房子;无钱上省城,他卖血告贷;由于当地官官相护,行政干预,官司虽胜犹败,被大打折扣的赔偿金迟迟难以到位;而今催债人接连上门,那位毁林者反异地坐官去了,刘得江却已满头白发,将青春耗在了“执行”上……
随着法制日益完善,无法可依正渐渐离我们远去。特别是错案追究制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敢于公然枉法裁断的执法者将会逐渐减少,但却出现了另一种倾向,那便是判决迟迟难以兑现。每一位公民,在自己利益遭到侵害的情况下,是寻找“私了”,还是向法律求援,本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一个标尺。作为社会公理维护者的执法部门,如果枉法办案践踏法律,自然为社会所不容。但假若将正义的杠杆迟迟不予发挥作用,使求助者的求助成本无限加大,那么久盼不到的兑现又有何意义呢?它将从根本上动摇人们对建设法制社会的信心,损害的将不仅是少数人的利益。
君不见,在我们周围就发生过打工者因相关部门作为不力,而挥刀砍向老板,落得个锒铛入狱的可悲结局;而不少舍身求法者当正义得到伸张时,却“斯人已逝,空留一杯黄土”,令人不胜扼腕长叹。
要根除这样的悲剧,并非一蹴而就。但人生短暂,生命宝贵,如果每一个执法者都能像爱护自己眼睛那样重视法律尊严,认真履行职责,那么,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公正从而实现社会公正,并非是遥不可及的目标。
因为,西哲云:迟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让我们正视那一双双渴望法律公正的眼睛。
■本报记者 郝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