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职工报》日前,辽宁省葫芦岛市总工会会同市委组织部、经贸委、体改委、劳动局下发了《葫芦岛市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暂行规定》。
在该文件中,五部委明确规定:年内,全市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都要实行职工董事及职工监事制度。董事会中,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3;监事会中,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2。
职工董事的职责是,对董事会所要审议讨论的重大事项,事先通过公司工会、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小组)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专题讨论意见,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根据职代会民主表决结果,在董事会上阐述意见。职工监事的职责是,以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对企业财务和董事、监事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