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生产经营者或社会各方面自觉不自觉地给消费者设下了许多陷阱。
陷阱一:信息不全或者信息成本昂贵。消费者个人可能得到的价格、产品质量和其他有关资料的信息要么是不全,要么索价昂贵。在我们身边常常有这样的事:同一规格、同一品牌的服装在不同的店里价格会差几百元,而消费者却无从知晓。
陷阱二:商标缺乏标准化。在我国目前市场法规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往往出现不同商标的商品可能是同一家企业生产的情况。比如,青霉素针剂,其原料基本上都是由华北制药厂生产的,然后提供给各药厂,各药厂再稍作加工和包装,便贴上自己的商标出售,而价格往往大不一样。
陷阱三:非价格竞争。一些精明的商家为吸引顾客,常常采取赠送优待券、奖品等方式促销,这种非价格竞争的结果常常是物价的变相抬高。
陷阱四:广告由赞助商支配。目前,广告基本上是按照大赞助商的旨意播放和刊出的。实际上消费者通过购买作过广告的商品,间接地为那些广告出了钱,但这些广告传播的信息却并非自己想知道的。
目前,排除这些陷阱,应首先健全保护消费者的法律,完善竞争机制。同时强化消费者协会的功能,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应赋予消协仲裁职能,给予一定的监督手段。另外,要加强消费信息咨询系统建设,新闻媒介要继续保持对消费者权益情况的关注和监督。
■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