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日,上海一名公司职员向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自己在南京市某娱乐城被“三陪”小姐狠“宰”一刀的遭遇。南京市消协表示,请“三陪”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正当消费行为,消协不予保护。
据上海某成套电器公司的吴某说,今年5月25日晚9时许,他和朋友在南京市洪武路某美食休闲中心KTV包间娱乐时,有三位小姐陪他们唱歌。半小时中间,三位小姐各喝了3杯饮料,吃了点零食。结账时,在娱乐城出具的消费账单上,9杯饮料变成了18杯,每杯68元,加上其他零食、茶水,共计1600元。在4名身材高大、气势汹汹的男子威逼下,他们被迫把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付了1千元。娱乐城也不给开具发票和收据,只写了一张欠发票1千元的白条。他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他“讨回公道”。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家娱乐城的做法确实很恶劣,有不少违规之处,应由物价部门处理。但是消费者协会的职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消费行为,吴某请“三陪小姐”,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正当消费行为,因此他的投诉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