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本想到党校“充电”学法律,不想脚刚跨进校门,却遭遇了学校的不合理待遇。这是笔者同期被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陕西分院白水县委党校函授站录取的25人遇到的烦心事。
今年2月,看到白水县委党校函授站发出的招生简章,笔者和许多渴望进步的年轻朋友一同在该校报了名,当时交报名费130元(而校方仅开给60元收据),校方发了一本定价15元的复习资料,并承诺办一期考前辅导班,由校方电话通知报考者参加辅导。但直到4月末校方按笔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电话通知参加入学考试,却始终未提过辅导班一事,笔者查问时,校方的解释是:辅导班已办过,当时没有找到电话号码无法通知,笔者只好草草参加入学考试。
6月20日下午,校方电话通知笔者已被中央党校2000级法律专业大专班录取到设在该校的函授站,要求21日前到该校交费报名。匆匆赶去交了规定的700元学费、498元书费(一年教材有这么多?!)以及班费后,笔者本以为就此可以等待开学了,不想几天后却枝节横生。
6月末到7月初,校方先后与被录取者联系,要求带交费凭证到校。到校后校方却宣布:今年大专函授班报考者虽众,但考取者仅25人,而为25人办一个班不合算、要亏本,故该校决定不办这个班了,愿继续上学者由校方出面, “批发”给邻县的蒲城县委党校函授站。不愿被“批发”者可退款。当初我们就近报考白水党校而非蒲城党校,为的就是方便,减少舟车劳顿及相关费用,尤其是对工作影响小些。现在突然要改去较远的蒲城,令人措手不及。部分学生因无法接受而不得已要求退款,但校方仅退了学费、书费和班费,对学生报名时所交130元报名费却不予退还。
笔者虽没能在白水党校学法律,但对该校这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尚能辨别,希望该校不要侵害学生利益,办班不成全额退款,并赔付学生误工及相关费用。
■蒲白局马村矿王红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