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刚坐了月子的成都妹子刘晓菁向记者叙诉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故事。
28岁的晓菁是成都人,婚后不到半年,就被老公甩了。自幼丧母的她,一直与长兄相依为命。比她年长10岁的哥哥,年过30才娶妻成家。可嫂嫂患了子宫肌瘤,再也怀不上娃娃了。而这对哥哥无疑是晴天霹雳。
“是嫂嫂出的点子,让我们仨去上海,先取出哥嫂的精子和卵子,然后才将其植于我的体内。经过痛苦的思索后,我决定完成这个‘使命’。
晓菁称,女娃娃出世了,她萌发了强烈的母爱。望着孩子可爱的脸蛋,她的泪水就流了出来。
晓菁说:“10年、20年后,娃能知道真相吗?若有一天我想去探望她,我还能获得监护权吗?我还是她真正意义上的母亲吗?”
有律师认为,这种现象在我国法律上是个盲点。但刘晓菁与孩子没有血缘关系,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
一位精神科专家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医学伦理。他呼吁:对借腹生子这一新的社会问题,有关立法的专家应尽快规范出台相应的措施,否则,若大量出现借腹生子现象,其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