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和群众参与,避免和减少用人上的失察、失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日,四公司出台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实施办法》,受到广大干部职工普遍赞誉。
该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公示的原则、对象、内容和范围提出了要求,对公示的程序和方式做了明确规定:今后干部提拔任用前,必须将拟提拔任用人员的主要履历和现任职情况向职工群众发布公布,由干部部门听取、收集职工的意见、反映,再在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在公示对象上,凡经公司党委会研究,拟提拔担任公司各科室、所属生产经营单位领导职务的干部,均列入任前公示。
目前,该公司第一批提拔干部的公示,已在公司机关和提拔人员单位展开。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