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我省首例窃电案有结果

窃电“硕鼠”被判劳教三年

2023年10月26日

本报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庞国庆偏偏要通过窃电来实现自己发家致富的梦想,结果是咎由自取,8月11日被西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判处劳动教养3年。

家住西安市莲湖区星火南村19号的个体业主庞国庆,开了一个小卖铺,生意虽说不是很火,但也能维持生计。可他不在经营上下功夫、动脑筋,却是一门心思放在谋划、研究窃电上。他采取秘密手段,在供电局电表进线前私接电源线埋在墙内,使电表不计量,窃电达41731度,窃电金额达2.8万余元,并将所窃电以每千瓦1元钱转卖给左邻右舍9家做生意的个体户,获取暴利。经群众举报,2000年3月2日西安供电局公安处同西安市公安局二处一起采取果断行动,当场查获其做案证据。据悉,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例窃电案。 (庞虎)

上篇:今年自考报名试行电话预约自考各专业课程进行全面调整
下篇:第二批省级劳动预备制定点培训学校确定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0/8/20000817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0-08/17/333750.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