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信达粉碎设备厂十几名老工人向本报反映,他们已到了退休年龄,然而却欲退不能,厂子又长期停产,从1999年7月1日申报退休未果至今,衣食无源,凭何养命?
8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长安县西街的信达粉碎设备厂。目之所及,一片衰草残房,空旷的场院堆着废旧设备,显得冷寂萧条。据了解,此厂是1958年始建的长安县县属国有企业,原名为长安县机械厂,厂内有离退休人员90多人,在职人员310人,其中包括200多名下岗工人及十几名未退人员。
该厂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彦斌介绍,西安信达粉碎设备厂是长安县建厂最早的企业之一,曾为县上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后因经营不善停产至今。厂子曾千方百计谋求起色,也未能起死回生,目前厂里仅靠出租门面房维持办公,在职职工自1992年9月至今领不到工资。厂内十几名老工人本已到了离退休年龄,手续上报后却迟迟得不到批复。
国务院于1978年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连续工龄10年的工人应该退休;工人退休后,每月按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此规定为企业职工退休提供了政策依据,那么这些工人为何难以办理退休手续呢?记者为此走访了长安县社保局国企保险处吴昌卫同志。吴称,1999年7月1日至今,此期间西安市所有申报退休人员已全部被冻结,理由是这段时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办法有变动,社保局只能等待市劳动局政策出台后方可依规行事,使退休手续办理正常化。当问及老工人这段时间生活来源怎么办,社保局同志说只能让工人自己想办法解决。
这十几位老工人已有13个月分文未得。他们的“养命钱”因手续冻结发不到手,而厂子又不景气,补助难以发放,让他们在危困交加之中还要煎熬多久呢?西安市劳动局保险处李处长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退休的职工升一级工资,涨幅较大,考虑到与上半年退休职工的差距较大,为减少矛盾,暂时推后办理退休手续,下月可以正常办理。
老年职工为工厂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老之将至却不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这样不仅会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而且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严格履行国家有关法规的同时,应充分考虑到老职工的实际困难,妥善安置他们的晚年生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使之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免受“冻结”之苦。
■本报记者焦晓宁
实习记者宋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