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去年11月24日《无证砖厂毁田谁给如此权力,子校校舍已成危巢渭南政府应下硬茬》报道的渭南负张砖厂取土危及师生安全问题,近日经渭南市中院审理后,判决砖厂及其承包单位赔偿铁路自立中学25万元。
与中铁一局一处所办的铁路自立中学相邻的临渭区贠张村砖厂自1997年3月以来,从距自立中心围墙外0.8米处取土,至1998年6月底,已将该处挖成了一个长约50米、宽约30米、深10米的大坑。当年7月,致使该校外围墙发生大面积的坍塌,校内地面下陷、烟囱倾斜,严重危及校内实验楼及师生安全。
在本报等媒体关注下,校方将砖厂及承包经营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法院依法支持了该校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贠张砖厂及其承包经营者贠张企业开发公司分别赔偿自立中学修复围墙和教学楼费用10万元、15万元。
尽管官司打赢,但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存在问题仍不容乐观。据反映,就在法院判决之后,承包公司仍在墙外取土做砖。该校师生对此忧虑重重,他们盼望能切实执法,真正还校园一个安宁。
■本报记者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