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8日晚11点许,商州市公安局沙河子派出所所长于均太突接群众电话报称,在商州市职业中学门前水塘边的桑林里有一男子时隐时现,行踪十分诡密,怀疑是拦路强奸妇女的不法之徒,请求公安机关快速出警。
于所长当即电话向市公安局报告了情况,同时与指导员李恩善等赶往水塘边进行围捕。
市公安局接报后,迅速向商洛地区公安处刑警支队、陕西省公安厅警犬基地报告了情况,请求支援,同时火速派出民警直赴沙河子村。
刑警大队民警赶到沙河子时,于均太象泥人一样告诉大家:他刚一接近桑林,便有一高个黑影向东逃窜,他打手电发现,那人头部有些秃顶,跑得较慢,便毫不犹豫地扑上前去,突然手电熄灭,他被绊倒在水沟里,双臂擦伤血流不止,等他站起身来,那人已无踪影。
不到两个小时,省公安厅警犬基地两名干警携带警犬赶到,经过追踪,终于抓住了一个嫌疑人白某。
白某年已60有余,他有可能作案吗?经过14个小时的审讯调查,白才极羞愧地说,自己是想与本村一妇女幽会,不料竟被当做了强奸杀人的歹徒……后经调查属实,白某尴尬地走出了派出所。
时隔不久,沙河子邻村又发生了一起强奸未遂案,案件现场遗留有一辆自行车。调查发现,该车车主为张村镇杜沟村民李芳都。在干警缉拿李芳都时,他早已畏罪潜逃,从其室内搜出大量黄色画刊和录像带,特别令人振奋的是,从其家中发现了一沓白纸,白纸上有写过信的压痕,尽管压痕非常模糊,但还是鉴定出内有“丹霞”二字!
这个“丹霞”是不是指王丹霞?结合李芳都的年龄,和历次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向东部逃窜的实际情况,专案组认为系列强奸杀人案的元凶可能就是李芳都。特别是李芳都逃跑之后,沙河子地区再未发生类似案件,使人们更加确信李芳都就是为害一方的摧花恶魔。
1998年秋季,商州市公安局刑侦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王晓明担任刑警大队第二责任区刑警中队队长。在任职大会,他表示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组织的信任,一定要想尽千方百计攻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以实际行动确保沙河子地区一方平安。
次年夏季,全国范围内的追逃工作拉开战幕,李芳都首当其冲上了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并被列为B级逃犯。商州市公安局各警种合成作战,一举抓获各类逃犯145名,受到了省公安厅的重奖,只是狡猾的李芳都却迟迟没有落网。 (王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