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双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王鸣轩,因挪用公款64万元,日前被拘留审查。
今年7月29日,宝鸡县检察院接到举报,称该王6月19日将20万元公款私自从建行转走,不知去向。检察院立即组织警力,于当日下午传唤犯罪嫌疑人王鸣轩,连夜审查。到第二天早晨,该王供认,他于1998年10月15日到今年6月19日,先后分5次挪用本公司公款64万元,将其中51万元转给其情妇余某在宝鸡做生意,其他13万元借给略阳县曹某办企业用了。案发后,侦查人员连续奋战整10天,追回赃款41万元。
日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杜聿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