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一张涉及铁路用地的批复竟然在沉睡了三十年后,才被西铁分局西安工务段收到。这是“文革”期间遗留下来的一桩怪事。
6月7日,当西安工务段土地监察员虎吉祥、王援朝来到位于潼关县境内的黄河桥铁路大桥,对该段所辖黄河桥工所铁路地进行普查时,发现桥工所北院实际占用土地4320.1平方米,远远大于地亩资料统计显示的979.99平方米。为尽快揭开这个谜团,避免由此可能引发的土地产权纠纷,虎吉祥、王援朝二人当即到潼关县档案馆查找有关资料,并根据70年代曾在桥工所任职的原车间主任提供的线索,意外地找寻到“文革”期间一张文号为潼革会生字(1970)第171号的关于征用土地及建房的批复,使谜团得到破解。原来,黄河桥工所于1970年在老潼关城东街征用5亩土地时,因潼关县“革委会”下达的征用土地及建房批复涉及8个不同单位,所以在公函传递过程中发生遗漏,致使桥工所的上级主管单位——西安工务段未能收到批复,造成土地档案资料与实际占用不相符的情况发生。西安工务段依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和这张迟到三十年的征用土地批复,致函潼关县土地管理局,申请将黄河桥工所北院1.47亩的土地使用面积变更为6.47亩。
8月19日,潼关县土地管理局变更核发了编号为潼国用(2000)字第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折合价值25万元的国有资产得以保全,有效预防了5亩铁路用地的流失。
■秦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