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女律师矢志不渝求权益电信局赔礼道歉付补偿

2023年10月26日

因电信部门变更电话号码受损,天津国嘉律师事务所女律师孙金荣与电信部门对簿公堂近3年,日前,经天津高院调解,这件简单却耗时较长的民事赔偿案件了结:天津电信向孔金荣赔礼道歉,一次性补偿经济损失1000元,承担全部诉讼费用500元。

1996年12月5日,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天津市电话局在当地报纸发布电话号码变更通告,8日将孔金荣所在地区的用户电话由黄山道局割接到友谊路局,变更了孔家的电话号码,影响了孔金荣与他人交往、业务联系,给她和家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同年的10月,孔金荣已在天津市电话局指定的邮局办理了代缴电话费储蓄业务,由于电话换局号,原储蓄存款无法代缴新更换号码的电话费,1997年4月,孔金荣的电话被停。

孔金荣发现这一事实以后,以“消费者没有得到充分的知情权”为理由与天津市电话局进行交涉,虽经多次协调,电信部门始终不承认存在过失,只同意一次性给付孔金荣200元补偿费,对此孔没有接受,于1997年12月起诉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要求天津市电话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775.72元。

1998年4月,和平区法院一审认为,天津市电话局在电话割接通知用户及代缴话费服务上出现误差,给原告生活及工作业务联系带来不便,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判决天津市电话局退还原告1997年3、4月租费,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

孔金荣不服一审判决,于1998年5月上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直到当年12月已超过法律规定的审限,才得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在事发两年时间里,孔金荣没有听到来自天津市电话局的赔礼道歉,于是又与去年1月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请求判令天津市电话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承担诉讼费用。今年8月初,经天津高院调解,孙金荣与天津市电话局改制后的中国电信集团天津市电信公司达成上述协议。

以此案的审理过程当中,天津市电话局开始改进工作,对电话改号的用户采取通知函、电话提示音、拨打114查询等方式,使用户尽快获知新的电话号码。

■陈杰 张涛

上篇:停产企业切忌“权力真空”
下篇:图片新闻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00/9/2000091903-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00-09/19/334981.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