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家企业了解到认真落实职代会提案的做法,觉得颇有倡导价值。
一家企业实行的是“职代会提案落实通知书制度”。其具体做法是: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厂工会下达落实通知书。通知书包括提案内容、主办部门、要求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部门和厂主管领导签字等等。实行这种制度后,该厂的提案落实率由以往的25.5%上升到了现在的93.6%。
一家企业采用的是“处理提案三见面”的做法。其具体程序为:管理部门接到提案后立即同提案人见面,进一步听取情况介绍;管理部门提出初步整改措施后,再次同提案人见面,征求对整改的意见;提案落实后,第三次同提案人见面,了解提案人对整改结果是否满意。如此严肃认真的态度,提案落实结果可想而知。
征集职工代表提案是职代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近些年来,提而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办的现象却较为普遍。一些职工代表见自己的提案如“泥牛入海无消息”,便失去了积极性;还有的认为征集提案不过是搞形式,赶时髦,玩花架子而已。
职工代表提出提案,反映了职工群众对企业的关心和爱护,也证明了职工群众确实把自己当成了企业的主人。如果让其付之水流,不仅会亵渎了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而且会挫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发展。所以笔者认为,对提案予以重视,像那两家企业一样采取积极措施使其收到好的效果,确实不是一件小事,企业行政、工会对此决不可等闲视之。
■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