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专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过去一直采用相对封闭方式审理的劳动仲裁案件,12日在北京进行了公开审理。28岁的范豆豆诉世纪宏通网络公司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争议案,成为京城劳动仲裁公开审理第一案。
据介绍,申诉人范豆豆于今年4月经猎头公司介绍,到北京世纪宏通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月薪2万元,到25日支付本月工资。但7月20日,公司因赤字经营决定:减少管理人员的工资,并于当月减少范豆豆8000元工资。
范豆豆认为,减少工资应从下个月开始,要求被诉人支付7月份少发的工资。同时,由于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视为公司终止雇佣关系,所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庭经过当庭调查、辩论、调解无效后,最终裁定:被诉人世纪宏通公司支付申诉人范豆豆7月份工资差额8000元,并驳回范豆豆其它申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