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9月19日头版刊登《水泥短斤少两用户难讨说法》一文后,耀县工商管理局派员到张丑生家复查耀县长城水泥厂生产的耀长牌水泥短斤少量的情况,着手查处。
9月22日上午,耀县工商管理局纪侦队队长一行6人来到西安未央区薛家寨张丑生家了解情况,并对其家剩余的一吨多水泥复了称,其结果是:耀县长城水泥厂生产的耀长牌水泥严重短斤少两,只有一袋的重量在50.6公斤,其余的份量都不够,最少的一袋仅为30多公斤,大都是41公斤—43公斤。耀县工商管理局对此一一作了记录,备了案。他们征求张丑生意见时,张丑生说:按“消法”规定,耀县长城水泥厂不但要赔偿少给我的水泥,还要赔偿因水泥短斤少两而造成的楼房损失。 (柳江河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