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辽宁省鞍山市总工会在全市国有企业中开展“模拟上市公司模式、创新厂务公开制度”活动,采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定期报告的公开形式与监督模式,探索厂务公开的新内容、新形式和新方法,促进厂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为了推动厂务公开从职工权益领域和廉政建设领域向生产经营管理与决策领域延伸,鞍山市总工会借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关于内容的界定,把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内容纳入厂务公开中,从而使厂务公开基本覆盖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的各个重大方面。为了防止公开内容的疏漏,他们还编制了厂务公开定期报告的内容格式,较为详细地列出了需要公开的具体项目,需要提供的财务报表,需要作出的各项说明。
在形式上实行信息披露和定期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即对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管理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以适当载体统一或分层次向全体职工公开;临时报告,即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对企业的重大事项,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提交职工民主议事会或职工代表团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信息披露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临时报告在职代会期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中期报告在每个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30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每个年度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鞍山市总工会还在企业中建立由党委、工会、纪委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的监督会,监督厂务公开的全过程。